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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两名留美学生被叛终身监禁!国内外网友为什么拍手叫好!

2015.08.18

上个月发生的中国留学生在美暴力群殴同伴的事件引起全社会关注,受害人刘怡然被扒光衣服、用烟头烫伤乳头,用打火机点燃头发、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等,期间还有人用手机拍下了刘怡然受虐照和裸照。

整个折磨过程长达5小时!!!!

 

刘怡然遍体鳞伤,脸部淤青肿胀,双脚无法站稳。最终,美检方做出判决,两名主犯被判终身监禁,两人累计保释金高达$600万美金,超3600万人民币。媒体称是美国历史上留学生犯案保释金最高记录。

当地媒体称,这宗案件性质之恶劣,手段之残忍,涉案人数之多,所犯罪行性质之严重,在美国刑事案件中实属罕见。

 

“这些孩子粗暴残忍,既无法治观念,也毫无人性关怀。”有被告的父母来美后贿赂受害人和证人,想私下金钱摆平,也立即被逮捕关押。

 

据说,两名被告第一次出庭时完全懵掉了,原以为学生打架顶多是被校方教训一顿,连开除学籍都谈不上。没想到在美国很有可能要把牢底坐穿。

 

这一则中国小留学生在美绑架、欺辱同胞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以“大姐大”、18岁的翟某为首的多名中国高中留学生绑架了两名同样来自中国的少女,拳打脚踢,甚至拿烟头烫一名女生的乳头。

 

令人发指的行为让“大姐大”和同伙面临多项重罪指控。而翟某从未想过竟然闯了一个可能“终身监禁”的大祸,认为这要是在国内,顶多被教训一顿。

 

真是这样吗? ???

这张截图来自审理该案的美国洛杉矶高院网站,显示“大姐大”翟某面临着6项刑事罪名指控。它们分别是:一项折磨罪、三项绑架罪和两项殴打罪,前四项皆是重罪,尤以折磨罪最为凶猛,该刑罚最高能够判到“终身监禁”。

 

翟某和另外两位成年犯刚满18岁,本案中还有未成年人参与,法官会先裁定这些15—18岁的学生走成人程序还是少年犯罪程序,再做相应处理,即使未成年也一样会被处罚。

总之,每一个人都面临严厉惩罚,吓得共同犯案的12人中,3人逃回中国。

 

本案中男学生张某引人注意,他没有亲自动手欺负,可“大姐大”面临的6项罪名他也一个没落下。

 

张某是“大姐大”的男友,事发当日,他负责开车,在女生动手的时候在旁望风看热闹。然而,根据加州的法律,他也是共犯。

 

傻了的不止中国人,也有美国人。《世界日报》报道,犯罪嫌疑人杨某的代理律师Rayford Fountai说,折磨罪在美国十分罕见,他执业30多年来,这是代理的第一起。可见在美国加州的法律体系中,这些学生的欺凌手段非常残忍。

 

也许有人说,校园欺凌很难避免,美国也好,日本也好,都非常严重,所以不必焦虑。看完上面的统计图表还会坚持吗?事实上,普通欺凌和严重侮辱性质的欺凌是有区别的。

 

一般而言,处于优势地位的孩子(比如是一个小团伙的中心),容易欺负弱势的孩子(比如刚转学来的新人)。

 

如致力于家庭和儿童心理研究的美国畅销书作家迈克·汤普森的观察:“处在中间”的孩子大约占60%,他们追寻“小霸王”,大约20%的孩子是“牺牲者”,缺乏交朋友的社交技能,常常被排斥。

可一般的欺凌也就是言语,严重侮辱人格和身体的欺凌还是极为少见的。

 

以美国为例,媒体报道中常常称美国是校园欺凌盛行的国家,美国国家教育统计中心从2005年开始做校园欺凌调查,最近一次结果是2013年,有21.5%的12岁到18岁受调查者称自己被欺负过。

 

然而,细究起来,13.6%是言语欺凌,13.2%是被传流言蜚语,推搡等肢体欺凌仅占6%。

 

中国的校园欺凌研究起步非常晚,几乎没有整体研究,也缺乏统计工具。可是,不去研究发现,不等于能视而不见。三个半月有17起严重侮辱事件,说触目惊心不为过。请看下图最近报道的校园侮辱事件:

该行动了!!!!!!

 

现有的少年司法体系,是大有问题的。多数的犯罪违法少年,法律只要求他们的父母严加管教,问题是孩子的“暴戾”很多时候正是拙劣的家庭教育产物。

 

不管是降低刑事责任年龄还是构建未成年人犯罪矫正制度,都是当下急切的。而校园欺凌往往是共同犯罪,学习美国的做法对帮凶们也加以责罚是应当的。

 

当然,那些失职的教育机构和人员也该得到严厉的惩罚。值得借鉴的经验一箩筐,就看决心了。

 

有人说中国的法律教育不了这帮“无法无天”的“小霸王”,所幸美国法律帮忙了。可中国国内还有那么多更恶劣的校园侮辱,还得靠本国法律来。这时候,只能呼吁、呼吁、再呼吁,中国的法律什么时候能够对校园侮辱行为有所作为?